贵阳市南明公安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2019年南明公安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nanming.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19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南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为民网黄金琦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110号,邮编:550002,电话:17785929263)。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南明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精心准备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南明公安工作的开展。主要做法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遵循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并指定专职人员1名负责信息的收集、审核和公布等工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为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完整,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丰富、全面,进一步推动规范、全面的网上信息公开体系建设,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全面、详实的公开各类信息,内容涵盖政策法规、人事信息、日常工作动态等栏目,并及时在贵阳公安为民网上进行公布。全面覆盖了《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此外,加强对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加强学习。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加入”贵阳公安为民网“工作QQ群,及时向主要领导传达工作要求,进行业务咨询,有力地保障了我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南明分局通过在贵阳公安为民网上公布信息数405条。通过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00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63条,通过南明分局官方抖音共发送26条,全年内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0次,接受培训人员数293人。
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在”贵阳公安为民网“下设机构概况、执法依据、职业纪律、受案范围、警务动态、办事指南、通知通告、预警防范、便民措施、投诉举报、计划总结、行政收费专栏等12个子栏目,并在网站首页公布联系方式,公开电话和单位地址,方便群众通过网上渠道进行投诉,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2.新闻媒体和通信媒介
通过南明公安分局(新浪微博、微信),及时报到我局重要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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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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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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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3 |
-19 |
8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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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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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577 |
59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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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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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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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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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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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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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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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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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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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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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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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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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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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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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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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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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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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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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8 |
577 |
6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3 |
8 |
8 |
4 |
12 |
1 |
1 |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贵阳公安为民网发布的内容更加及时丰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处置过程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升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南明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力度,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优化群众体验,着力打造“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升级版,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