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3333 成文日期: 2024-01-02
文 号: 发布时间: 2024-01-02 14:29
发布机构: 南明区司法局 是否有效:

关于动态调整南明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2 14:29   字体:[]

区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规定,我区制定了《关于印发<南明区动态调整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南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同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南明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如下调整:

一、将“制定南明区‘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决策事项从目录中调出。

二、将“制定南明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决策时间由2023年12月底前调整至2024年12月底前。

附件:南明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动态调整目录

贵阳市南明区司法局 

2024年1月2日

南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动态调整目录

序号

建议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单位名称

完成时限

备注

1

制定南明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自然资源局

由2023年12月底前调整至2024年12月底前

区级规划需在省、市级规划获批后方能开展最终审批,故调整决策时间

2

制定南明区“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工信局

-

决策承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经申请批准后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