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867176 成文日期: 2026-07-28
文 号: 南府办函〔2026〕23号 发布时间: 2026-08-07 14:22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07 14:22   字体:[]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明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区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将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8日

附件

南明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1

《贵阳市南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协助单位:区直各部门

2026年12月底前

2

《贵阳市南明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南明分局;协助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7年6月前

3

《南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协助单位:区直各部门

2026年12月底前

4

《南明区“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2026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