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贵阳市城市更新改造,根据项目红线范围内改造意愿调查情况,参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南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南明区省体育局(五寰文体)地块周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开展房屋预征收工作,现将预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收范围:南明区省体育局(五寰文体)地块周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
二、预征收部门: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开展预征收签约工作。
四、预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五、预征收补偿协议的生效条件:该项目按预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预征收补偿协议,若整体签约率达到本项目总户数的85%以上(含85%)并具备下达征收决定条件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南明区人民政府作出正式房屋征收决定,附生效条件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并自动转为正式征收补偿协议,由征收当事双方依法履行。若整体签约率未达到本项目总户数的85%的,本项目房屋预征收工作终止,已签订附生效条件预征收补偿协议自动失效。
六、预征收补偿协议的兑现、交房: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被征收人将房屋腾空移交征收部门,征收部门在收到被征收房屋后进行兑现。
特此公告
附件:1.南明区省体育局(五寰文体)地块周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方案.doc
2.南明区省体育局(五寰文体)地块周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助方案.doc
3.南明区省体育局(五寰文体)地块周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奖励方案.doc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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