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挖掘收集、专家评审和公示,最后确定了南明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0项),现予公布。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促进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南明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南明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南明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10项。
一、民间文学1项
贵阳灯谜
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项
小练拳
三、传统技艺6项
脆哨制作技艺(南门口)、酸汤制作技艺(忆苗香酸汤)、陈氏烤鸡技艺、酸汤制作技艺(布依毛辣酸)、油辣椒制作技艺(杨氏)、糯食制作技艺(饿大头糯米饭)
四、传统戏剧1项
贵阳木偶戏
五、传统医药1项
丁氏妇科中医诊疗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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