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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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体制机制,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经初步遴选、单位(个人)推荐、资料完善等环节,拟推荐13名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南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贵阳市南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电话:0851—85865011

电子邮箱:1812077237@qq.com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西巷147号南明区行政办公区B区4楼

邮政编码:550002

特此公示。

附件: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对象名单.xlsx


贵阳市南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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