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旅游业态升级,精准布局全区非遗旅游体验空间,不断拓展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助力全区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按照《贵州省非遗旅游体验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南明区实际,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于2026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首批区级非遗旅游体验空间申报认定工作。
根据自愿申报、实地考察、部门认定等流程,拟认定1家单位为南明区首批区级非遗旅游体验空间。
现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南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贵阳市南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艳霞 0851—85865011
电子邮箱:1812077237@qq.com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西巷147号南明区行政办公区B区4楼
邮政编码:550002
特此公示。
南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