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寺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会议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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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部、各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无会周”制度的通知》(筑委厅字〔2018〕5号)和《中共南明区委办公室、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的通知》(南党办发〔2015〕1号)的文件精神,推进水口寺街道办事处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会风,更加有利于沟通情况、布置工作及培养干部,减少干部会议活动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无会周”、“无会日”制度(即原则上每月第一周为“无会周”、每周三为“无会日”),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规模,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各部门安排的会议活动一律要从严掌握,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召开,坚决取缔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

2.建立相关会议活动的审批制度。如在“无会周、无会日”确有特殊紧急召开的会议,一律报办公室,按程序报主要领导审定批准。确需召集全体干部及居委会书记、主任参加的会议,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程序报主要领导审定批准后方可召开,严禁同一天内召集居委会召开两次会议。

     3、规范会议通知。每次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通知,并规范通知参会领导、会议主持、主题、时间、地点、人员范围。            

4、会议组织。每次会后由牵头部门负责按要求关闭相关音响设备、空调或其他用电设备,保持会议室整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