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街道办事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科室、街道办联动、资源共享、及时高效”的应急反应处理机制,现制定水口寺街道办事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南明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居委会、辖区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等共同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辖区定期开展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开展演练,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辖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辖区组织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发挥街道办事处优势,广泛动员辖区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街道办在南明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和动员辖区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监督检查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培育辖区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辖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控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辖区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交流工作情况,及时汇报防治工作的动态。
责任人:丁晓光(水口寺街道办事处中心主任)
成员:邓 娅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副部长)
龙凤琪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卫计工作人员)
应对防控组: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社区居委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责任人:林兰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中心副主任)
成员:肖昱融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部长)
王 鸿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城管部副部长)
刘芳玉(水口寺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宣传动员组:负责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
责任人:邓 娅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副部长)
成员: 刘国珍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刘芳玉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龙凤琪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根据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责任人:彭文武(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群工部副部长)
成员: 熊 燕(水口寺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宁晓敏(水口寺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杨 为(水口寺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4、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
办公室主任:林兰(水口寺街道办事处中心副主任)
成员: 邓 娅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副部长)
肖昱融(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副部长)
金 霞(水口寺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
王 鸿(水口寺街道办事处城管部副部长)
彭文武(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群工部副部长)
刘国珍(水口寺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龙凤琪(水口寺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刘芳玉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
毛岚(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工作人员)
宁晓敏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工作人员)
杨厚红(水口寺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工作人员)
办公室承担辖区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修改预案;组织对辖区内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并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辖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其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能力建设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技术支撑参与制订《应急预案》,承担技术方面的编制工作,技术主案应与现有的技术规范、主案保持一致;指导、协助辖区各单位、街道办居委会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社区卫生诊断”,分析辖区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开展辖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建立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辖区内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辖区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辖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辖区内一旦有突发卫生事件发生,应急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社会动员,组织辖区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辖区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动检站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辖区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采购、接收、分配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公共事件应急报送电话
政府应急办:85860802
南明区疾控中心:85816816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85882007
南明区水口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62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