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与征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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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77号)及《关于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准备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76)号及《关于2021年度城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实行“登记缴费一体化”经办服务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黔税发〔2020〕72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专题研究,现就做好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

(一)集中征缴期及费用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3月31日。集中征缴期内个人缴费部分:280元/人,政府补助部分:550元/人。

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可通过零星缴费方式,于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830元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二)集中征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

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集中征缴期外缴费待遇享受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动态参保期待遇享受。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全年动态参保,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2、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不实行动态参保政策,在集中征缴期后缴费的,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身份认定前已全额缴费的,在其身份认定后3个月内,由医保部门将个人先行缴纳的应由政府资助参保资金退还参保人员。

3、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个人按当年缴费标准(280元)缴纳,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4、新生儿实行90日动态参保,统一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对未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监护人完善其身份信息后,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按照黔医保发〔2020]53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5、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在职工医保暂停缴费90日内(含90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不含90日)缴费的,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6、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的大中专学生,可以选择在学籍地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参保地的医保待遇政策。

(四)资助参保

2021年度具体资助参保对象及标准为:

1、定额资助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照每人140元标准予以资助。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其中:医疗救助基金资助120元,余下部分由市、县财政按4:6比例配套资助)

(3)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2、全额资助对象

(1)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由卫生健康部门全额资助。

(2)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二、明确职能分工

  1. 税务部门:做好“登记缴费一体化”具体客户端

安装、授权开户、操作培训、缴费问题解答、宣传等工作,公布咨询电话,明确联络人员。

  1. 医保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各乡、办征缴模式

的培训参保,建立目标任务完成奖补机制,使用税务部门“登记缴费一体化”客户端开展缴费登记工作和特殊人群资助参保统计汇总,并做好参保宣传等工作,公布咨询电话,明确联络员。

  1. 教育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大中专学生参保的

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参保动员部署会,积极主动引导和承办学生整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各项事宜。1.各大中专院校,按照2020年度参保原模式自行办理登记、缴费;2.民办中小学,由学校提供参保花名册,交由属地乡、办办理参保登记;3.公办中小学,以学校为参保主体,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登记缴费一体化”客户端为学生办理登记参保。

(四)财政部门:1、对2021年度我区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参保工作按市级要求匹配区级资金;2、为征缴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五)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公安、残联等部门对各乡、办提供特殊群体资助参保名单,按照省、市医保、税务部门规定时间进行认定盖章,若超过规定时限还未认定完成的名单,将由各职能部门自行解决认定参保事宜。

(六)区扶贫办、区禁毒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相关工作对象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在集中征缴期内应保尽保。

(七)各乡、办在税务部门的指导下安装“登记缴费

一体化”客户端并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征缴登记及特殊群体资助参保名单申报和核实情况工作。

三、工作时限

(一)税务部门在11月20日前完成相关“登记缴费一

体化”具体客户端安装、授权开户、操作培训工作,与医保部门共同完成集中征缴期和非集中缴费期城乡居民参保工作。

(二)医保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在11月20日前做好各乡、办征缴模式的参保培训,使用税务部门“登记缴费一体化”客户端开展缴费登记工作和特殊人群统计工作。与税务部门共同完成集中征缴期和非集中缴费期外城乡居民参保工作。

(三)教育部门:1.大中专院校、公办中小学在11月23日前完成“登记缴费一体化”客户端安装并进行参保登记,12月15日前完成学生登记参保工作。2.民办中小学12月10日前提供符合要求的参保名单到属地的乡办进行参保登记。

(四)各乡、办:11月23日前在税务的指导下安装好“登记缴费一体化”客户端,23日起开展征缴登记工作及特殊人员名单整理申报和核实情况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税务、医保部门承担医保征缴工作组织责任,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职能主体责任,各乡办承担经办终端工作责任。建立相应工作责任制,确保在工作动员、政策宣传、工作落实、工作督导等方面持续发力,有效建立“政府组织、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税务征收、强化考核”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机制。做到宣传全覆盖,动员全接触,应保尽保,参保率持续稳定。

(二)强化工作协调

医保、税务、教育、民政、计生、财政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工作协调,对工作同研究、 同部署、同督促。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切实做到通力合作,无缝衔接,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医保、税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信息互通,确保数据信息共享,确保资助参保政策有效落地。

(三)抓好重点人群参保

由医保部门牵头与扶贫、民政、卫健、残联等特殊困难群体主管部门建立联动会商制度,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梳理特殊困难群体各类型人员具体名单。对于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特殊困难群体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资助”的原则,确定其优先享受资助的特殊身份类型及对应资助标准;对于多重身份属性中资助标准相同的,明确优先资助职能部门及资金来源渠道。对于特殊困难群体人员身份发生变动的,及时确定新增特殊群体人员的个人应缴费金额,确保缴费人合法权益。各职能部门负责特殊群体人员身份认定,乡、办负责对具体人员情况核实,各司其职。

(四)加强培训宣传

税务、医保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对征缴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及时进行宣传培训,印制宣传折页和发送短信提醒缴费。税务部门要将缴费流程细化,将线上缴费和线下缴费的步骤、流程做成宣传单张贴到政务大厅、各经办机构、乡、办、村(居),减少参保人员跑路。

(五)强化督导检查

区督办督查局、税务、医保部门通过综合比对分析医保信息系统和税务信息系统2021年度的参保登记质量和参保人员数量,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准备情况、开展情况、集中征缴期截止时的参保情况进行督查,对参保登记质量较差和参保工作进展较慢的单位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全区通报。

南明区医保局             南明区税务局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指南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相关文件在指南最后)

附件2: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各职能部门联系表

单位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医保局

宗霞

85865307

黄英生

李敏

85860160

85510076

区税务局

周娅

85207011

蒋登磊

85207011

区教育局

彭璇

85725872

封雪

85725879

区民政局

周洪海

13511909918

刘倩

85953822、18685172223

区卫生健康局

曾俊

85292993

王晶晶

13984895328

区公安分局

楼玉超

17785553399

吴苏兰

18085033090

区残联

吴亚军

13985112488

王建宇

18798862047

区扶贫办

候兵

85512033

张定江

85512033

区禁毒办

周毅

15761616177

李星

15885002874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蔡成鹏

18286170772

朱禹蓊

18985181283

后巢乡

宋斌

15519591359

崔岚

85799623

云关乡

陈文韬

15285125526

王昌英

18798062078

永乐乡

刘能文

13985185902

陈慧贞

马松翠

胡春发

13984148696

13695016878

13618517007

小碧乡

陈家全

18585003035

蔡江梅

19985611806

遵义路街道办事处

祝丽丽

85914178

田贵芝

85664853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刘铖

13765052802

李鑫芳

周萍

15519016256

13608501207

中华南路街道办事处

姚真卉

18932000710

何芸

13595009434

油榨街道办事处

丁光庆

18984561901

刘晓霞

13984142513

兴关街道办事处

熊鸿转

15285093820

张明荣

18984572677

河滨街道办事处

王冰玉

13908518666

涂洪

徐晓丽

85831306

18798798675

水口寺街道办事处

张海洋

85882023

罗妮亚

85882023

湘雅街道办事处

张丽春

13518518473

姜美

85980495

花果园街道办事处

周洪海

85913113

罗曼

冷志婷

85913112

五里冲街道办事处

刘俊

85664155

李青霞

阮丽娜

85664155

沙冲路街道办事处

贾碧刚

13984156577

杨生兰

冯兰

85165782

望城街道办事处

李菁

85770307

毛和艳

杨慧

85880365

85772702

太慈桥街道办事处

蒋丽丽

13511990162

陈静

吴竹兰

18984026207

85107583

二戈街道办事处

黄晓萱

13765152228

张乾丽

15519072522

中曹司街道办事处

刘世敏

15285161585

蒋碧秀

15519168083

小车河街道办事处

刘德齐

85778290

袁丹

吴艳艳

17784180969

18085148775

西湖街道办事处

谢媛

85893009

冯薇

杨生琴

13985124975

13765088056

龙洞办事处

陈光伦

13985170042

彭清、田兰

1898517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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