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执行案件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更加优质、规范、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社会关切,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开设“执行局局长接待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接待事项、范围
反映本院办理的各类执行案件;
请求督促执行或纠正执行错误的案件;
反映本院已作出执行审查裁定的执行异议案件和请求执行监督案件;
其他依法属于本院受理的执行信访等事项。
02 接访人员
执行局局长、副局长
执行信访专班成员
03 接待时间、地点
(一)执行局局长、副局长接待
接待时间:每周三 9:30-11:30(节假日除外)
接待地点: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信访接待室(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
(二)执行信访专班接待
接待时间:每周一、三、五 9:30-11:30(节假日除外)
接待地点: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信访接待室(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
04 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案件材料进行登记,接待按登记顺序依次进行。严格遵守法院安全保卫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危险品、爆炸物、管制器械等进入接待场所。
2.同一案件或事项涉及多名当事人的,应推选代表参加,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3.来访人员应自觉维护接待秩序,服从法院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不得扰乱接待及法院正常工作秩序。
4.反映情况或提出意见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来访人须对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5.接待结束后,来访人应主动离开接待场所,不得滞留、缠访、闹访,不得聚集扰乱正常办公秩序。
05 其他反映渠道
1.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段,可拨打执行局信访咨询专线:0851-85518603,将有专人接听登记,在核查后及时给予答复。
2.网络平台:“局领导接待日”可通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www.guizhoucourt.gov.cn)“执行信访预约”进行网上预约。
3.邮件反映:针对执行案件信访诉求,可将书面材料邮寄给执行信访小组。
邮寄地址: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区)
收件人:执行局信访专班
电话:0851-85518603
06 日常案件咨询接待
执行法官均设有接待办公室。来访人员可查询了解案件执行进度、财产查控情况、提供财产线索、办理执行和解等事项,详情可在执行服务大厅查看接待公告或咨询大厅工作人员。
接待时间:09:30-11:30
13:30-16:30
地址:南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区)
特此公告。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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