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贵阳贵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函〔2021〕34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转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转学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原则
(一)遵循“学位优先、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原则上区内同一区域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三)不登记转学情况
1.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不办理转学。
2.学生学籍在休学状态下不办理转学。
3.监护人在贵阳市有房产的南明区集体户、公共户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年级
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
初中:七年级至八年级
三、转学登记对象
(一)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划片范围,且新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南明区户籍生。
(二)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归国华侨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三)持居住证或由村(居)、街道办理出具的居住证明需转学的随迁子女;
四、登记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户籍生及优抚对象
时间: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现场扫描二维码登记后同步进行线下审核。
地点:南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新华路君悦华庭C栋4楼)
(二)随迁子女
时间:2026年2月23日-2月27日(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监护人所持居住证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现场审核材料:
现场审核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一)户籍生
1.户口簿户主及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法定监护人)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复原件;(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2.户口簿户主及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即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且父母其中一方户籍与子女同在该户口簿上。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子孙页原件;(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3)孩子父母无房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十五日内有效)。
3.公共集体户籍
(1)户口凭证的原件;(2)孩子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未在贵阳市购置房产的,出具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十五日内有效)。
(二)随迁子女转学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身份证复印件;
2.由南明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由现居住地村(居)、乡镇(街道)及辖区派出所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情况证明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
3.务工证明(上班就业或自主经营的提供其中一种证明即可):
(1)在南明区上班就业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即: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在社保局缴纳近三年以上(含三年)社保的相关社保证明清单(有效期内);
(2)在南明区自主经营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即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一名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及转学学生到区域内学校咨询,进行现场审核登记。
(三)其他审核材料提示
(1)转学申请材料需提供转学学生出生证。
(2)转学学校接收原则:
小学:班额人数45人/班以下
初中:班额人数50人/班以下
六、其他事宜
(一)请转学生家长仔细阅读通知,对无法提供印证材料、逾期未进行登记审核及不符合转学条件的申请将不予登记转学。
(二)户籍生转学登记通过现场审核后,若登记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按照辖区范围内“学位优先,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校空余情况优先统筹安排“人户一致”户籍生,再根据剩余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集体户、寄搭户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三)转入学校将在开学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到校办理转学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后期不予安排。
温馨提示:
1.有转学需求的家长请根据通知提示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便于现场审核。
2.由南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户籍生家长可于2026年1月29-30日登录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转学结果。
3.在学校登记转学的随迁子女家长在完成审核工作后由接收学校通知。
4.家长需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将不再接受转学申请。家长可关注“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在2026年秋季学期转学时段参照以上内容进行转学申请及审核。
南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5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