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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发布2025年第2号总林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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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总林长令

(2025年第2号)

关于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

鸟类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鸟类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家17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鸟类保护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部署,按照《贵州省总林长令(2025年第2号)》、《贵阳市贵安新区总林长令(2025年第2号)》要求,结合今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关于及时处置有关情况的函》(护动函〔2025〕87号)及专员办“鸟类问题线索、案件督办清单”指出的问题,以及南明区实际,特发布此令。

一、坚决扛起林长责任

各级林长是辖区内鸟类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刻认识到鸟类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将鸟类保护纳入林长制重点工作范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保护职责,切实增强爱鸟护鸟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抓好鸟类保护工作。

二、严格落实部门责任

区自然资源(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管、网信办、邮政等部门要细化工作职责,集中力量、持续发力,强化部门协作与行刑衔接,紧盯鸟类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以及花鸟市场、集贸市场、餐饮场所、人工繁育场所、网络交易平台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鸟类保护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通过源头治理、深挖线索、全链条打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运输、寄递、食用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三、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各乡、街道办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尤其是贵钢花鸟市场及周边所属乡、办务必高度重视违法交易鸟类的问题整改和整治成果维护,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护林员巡林、网格员巡街作用,开展“清网清夹清套”,及时发现并报告非法猎捕等违法行为和鸟类异常死亡等情况,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打击整治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作、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共同监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力抓、有效抓、长期抓的良好局面。

四、凝聚鸟类保护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宣传部和融媒体中心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用好新媒体手段,以多层次、多样化、全覆盖的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和移风易俗活动。广泛普及鸟类保护相关法律和科学知识,大力宣传鸟类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公众自觉摒弃遛鸟玩鸟斗鸟等陈规陋习,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保护鸟类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行动起来,让鸟类在我们的蓝天白云下自由翱翔,共同书写和谐南明的美丽画卷。

此令。

贵阳市南明区区总林长:

刘桂均

王益彬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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