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为严格落实省、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规定,规范我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秩序,有效防范提前预缴费用引发的退费纠纷、信访矛盾,切实保障广大家长合法权益,现就幼儿园缴费、退费有关事项郑重提醒如下:
一、严格禁止提前收费
按照《贵州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贵阳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要求》,全区民办幼儿园一律严禁跨月、跨学期提前收取保教费、伙食费等费用。所有收费坚持当月就读、当月缴费、据实收取,不得以保留学位、优惠活动等名义,诱导或强制家长预缴后续费用,从源头杜绝大额预缴带来的退费难、纠纷多等问题。
二、规范退费结算标准
幼儿园退费全部实行据实结算、透明公开:
1.保教费严格按照在园就读情况及相关退费标准核算,杜绝随意扣费、变相克扣。
2.伙食费按幼儿实际就餐天数结算,未就餐时段一律据实退还。
3.幼儿中途退园、转园的,园所须及时核算、足额清退未就读时段费用,不得收取违约金、占位费等违规费用。
三、监督投诉渠道
请广大家长理性缴费,坚决不提前预缴费用。如发现园所存在提前收费、强制预缴、退费拖延、违规扣费等问题,请留存凭证线索,及时向南明区教育局反馈。
监督投诉电话:0851-85863463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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