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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有这些人才政策——你都get了吗?(含详细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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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才薪酬补贴

(一)政策标准

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引进符合《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要求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分别按照正高职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人才3000元/人·月、博士(高级技师)2000元/人·月、硕士(副高职称、技师)1000元/人·月、本科(高级工)5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贴。最高可连续发放2年。

(二)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主营业务属于《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同时在贵阳贵安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含在贵阳贵安的央属、省属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贵阳贵安缴纳社会保险。

2.企业申报的引进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首次到贵阳贵安工作、已落户贵阳贵安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

(2)与申报企业订立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从事岗位属有效期内的《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

二、大学生实习补贴

(一)政策标准

对经集中组织、在贵阳贵安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实习的大学生,按照本专科大学生50元/人·天、硕士研究生80元/人·天、博士研究生10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实习补贴。补贴时间按工作日据实计算,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20天。实习不足10天不予补贴。

每个企业每年最高申报实习人数不超过100人。实习大学生到岗后,实习单位通过贵阳贵安一站式人才网上办事平台备案。备案成功后,由企业按标准为实习大学生购买工伤保险,购买工伤保险经费同实习补贴一并拨付至实习单位账户。

(二)申请条件

1.实习单位包括:主营业务属于《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同时在贵阳贵安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含在贵阳贵安的央属、省属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贵阳贵安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2.实习大学生包括:

(1)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最后两个学年的在校大学生(如:四年制专业三年级,五年制专业四年级)。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人才生活津贴

(一)政策标准

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3年内取得D类以上筑才卡的人才,按照A类10000元/月、B类4000元/月、C类2000元/月、D类8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筑才卡类别提升的,按提升后标准发放1年。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3年内取得D类及以上筑才卡的人才。申请人为柔性引才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且每年在贵阳贵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2.生活津贴申报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证书直补

(一)政策标准

企业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的,在颁证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最高8000元的培训补贴。按照“谁支出培训成本,补贴谁”原则补贴企业或个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证急需紧缺和一类职业(工种)初级工1200元、中级工1800元、高级工2400元、技师6000元、高级技师8000元;二类职业(工种)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5000元、高级技师7000元;三类职业(工种)初级工800元、中级工1200元、高级工16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6000元。

(二)申请条件

1.企业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

2.按照“谁支出培训成本,补贴谁”原则补贴企业或个人;

3.企业注册地、个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其中一个地点在南明区。

五、购房补贴

(一)政策标准

重点产业企业全职新引进3个月以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人才,在贵阳贵安首次购买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发放1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获得G类及以上筑才卡且年度登记合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才,标准为:A类60万元(其中:两院院士或经认定符合相当层次以上人才100万元)、B类40万元、C类15万元、D类6万元、E类5万元、F类3万元、G类1万元;购房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标准为: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本(专)科毕业生1万元。

(二)申请条件

1.所购住房须为本人及配偶在贵阳贵安新购买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住房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与配偶、直系亲属共有。

2.所购住房权利性质为商品房,房屋用途为住宅(不含公寓)。

3.购房时间为新引进到贵阳贵安之后的3年内。“新购买”是指2024年7月26日(含)后购买。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新建商品住房)或不动产权登记时间(二手住房)的所属月份为准。

六、租房补贴

(一)政策标准

对毕业3年内到贵阳贵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G类以上人才,租住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或经认定的市场化房源,按200元—8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金补贴,最长发放2年。

G类以上筑才卡持卡人,补贴标准为:E类以上800元/月,F类、G类400元/月,累计补贴不超过24个月。

毕业三年内到贵阳贵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博士800元/月、硕士400元/月、本科及大专200元/月。其中:租住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累计发放不超过18个月;租住经认定市场化房源的,累计发放不超过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1.在贵阳贵安就业创业,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缴纳社保,社保处于参保状态;

2.本人在贵阳贵安工作区域内无住房,或已购置住房但未交付;

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属于筑才卡持卡人的,筑才卡须年度登记合格;属于高校毕业生的,来筑工作时间应在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三年内。

七、人才安家费

(一)政策标准

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人才按照正高职称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6万元、博士(高级技师)4.8万元、硕士(副高职称人才、技师)2.4万元、本科(高级工)1.2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费。引进人才工作满6个月后兑现50%,在工作单位持续工作满一年后兑现50%。

(二)申请条件

1.申报对象所在企业主营业务属于《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同时在贵阳贵安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含在贵阳贵安的央属、省属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贵阳贵安缴纳社会保险。

2.引进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首次到贵阳贵安工作、已落户贵阳贵安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

(2)与申报企业订立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国(境)外人才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从事岗位属有效期内的《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

3.在市外工作并缴纳社保超过12个月,回贵阳贵安工作的,按新引进人才兑现政策。

八、筑才卡(高层次人才)认定

(一)政策标准

对在贵阳市、贵安新区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有经济贡献的央属省属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或到贵阳贵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兼职或项目合作,在技术研发、课题攻关等方面取得业绩成果的高层次或紧缺急需人才发放 A—D 类筑才卡。

(二)申请条件

A类,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等国际性荣誉(奖励)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4.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

5.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位发明人或设计人。

6.贵州省委重点联系专家。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顶尖人才、领军人才。

7.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8.经认定,属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带团队来贵阳贵安创新创业,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实现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人才或团队领衔人才。

9.经认定,属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主要包括:

1.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2.“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位完成人。

3.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前2位发明人,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前2位设计人。

4.贵州省委联系专家;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十”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领军人才”;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领军人才、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5.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奖者;国家级技能大赛金牌获奖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6.国家级社会工作相关标准研究和制定的主要参与者;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7.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8.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9.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10.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获得者、“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第1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第1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第1完成人。

12.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实现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人才或团队领衔人才。

1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1亿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1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职位或技术研发核心岗位工作,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或较强创新能力,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人才。

15.上年度在贵阳贵安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技术负责人。

16.经认定,属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主要包括:

1.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市级(含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省会城市(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百”“千”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2.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拔尖人才、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优秀青年人才。

3.国家级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奖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高技能人才项目技能大师。

4.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2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特等奖第1完成人;省级特级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校长;省级教育工作先进个人;黔灵名师;黔灵名校(园)长。

6.中国医师奖获得者。

7.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8.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长江韬奋奖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等级项目负责人;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中国戏剧梅花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获得者(个人),舞蹈荷花奖单项奖获得者或作品奖第1主创人员;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9.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前2位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前2位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前2位完成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神农英才”计划神农领军英才入选者、神农青年英才入选者;“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十佳农民;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贵阳贵安主持完成地(市)厅级以上研究课题2个或成果获地(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人才。

10.被列为贵阳市科技人才项目培养对象的人才;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实现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带来较大社会效益的人才。

11.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12.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的创新研发岗位工作,具有较强创新研发能力,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

13.上年度在贵阳贵安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技术负责人。

14.上年度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0亿元以上的进出口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15.经认定,属省级或地(厅)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主要包括:

1.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在县及县以下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研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

2.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项目优秀技能人才;在贵阳贵安企业工作期间的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入池人才。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名前2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一、二等奖第1完成人;贵阳市学科带头人。

4.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等国家级体育赛事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直接输送培养出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5.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前2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前2位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三等奖前2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前2位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前2位完成人;“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

6.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5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7.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的从事创新研发岗位工作,具有较强创新研发能力,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30万元以上的人才。

8.贵阳贵安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9.上年度在贵阳贵安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技术负责人。

10.上年度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亿元以上的进出口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1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站单位,每年可自主推荐认定1名当年新引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层次人才。

12.经认定,属地(厅)级或县(处)级重点的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紧缺急需人才。

九、其他生活便利

1.提供子女就学服务。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保障A、B类人才子女入学;统筹安排C类人才子女入学。

2.提供医疗健康服务。D类以上人才每年享受健康体检,医保门诊个人账户每年补贴800元-3000元;E类以上人才和直系亲属可享受定点医院就医“绿色通道”。G类以上人才因病住院的,给予个人承担部分50%医疗费用补助。

3.提供探亲交通补贴。D类以上人才直系亲属未随迁的,每年可报销本人国内探亲及直系亲属(含配偶父母)来筑探亲双向交通补贴2次。

4.提供生活便利。E类以上人才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F-H类人才乘坐市内公交地铁享受折扣优惠,E类以上人才可在机场、高铁站享受便捷服务。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征集一批人才特约服务商户,为H类青年人才提供就业创业、生活消费等便利服务。

南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851-85864766

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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