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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长信箱、部门领导信箱和乡、社区领导信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上信箱对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提出您的意见、建议。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妥善处理,并及时给予答复。

  写信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写信人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反映情况要真实、准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用语要文明、规范;

  2、禁止一切对区长信箱、部门领导信箱和乡、社区领导信箱的攻击行为,例如利用网络发送病毒等,利用区长信箱、部门领导信箱和乡、社区领导信箱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种种非法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对一些不健康、不严肃、重复的邮件,将不予受理;

  3、写信时请一封信反映一件事,以免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请勿重复发送来信;

  4、写信时请详细填写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更好地与您联系及回复您;

  5、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请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

  6、标有 “ * ”号 的必须填写或选择;

  7、信件提交成功后将进入信件办理流程,信件正在办理中将不对外公开,可对外公开的信件办理完毕后统一放在"信件列表"里;

  8、有的信件内容有特殊性和出于对写信人的保护,如反映干部人事问题等,都不宜公开。因此,对信件办理情况不能做到件件网上公开。信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显示您的信件查询码,请牢记你的信件查询码,通过“信件查询”栏目可查询到您的信件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