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办通〔2010〕7号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公安 消防 通知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月20日印发 共印120份